112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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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宣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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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實施計畫

一、特殊展能市長獎名額:
(一) 在學期間於語文、科學、才藝、技能、體育、創作、社團活動、敬師孝親、服務學習、助人義行、其他有具體事蹟表現傑出者。
(二) 本類名額依畢業總班級數之三分之一計算,採無條件進位。

二、審核程序及時間:
(一) 第一階段:
1. 畢業生、畢業生家長請上網下載表格提出申請【如附件】。
2. 級任老師審查相關證明後,每班至少提報1人為候選人。
3. 本階段即日起至5月24日前收件。
(二) 第二階段:特殊展能市長獎審查委員會於5月底前召開會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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